嗯。

我來說說趴趴熊的事情。

他是我很久很久很久大概是小六的時候認識的一位網友。
沒錯,網友。

那時候我很嗆,超有正義感,很愛幫助人,然後講話毒的時候很帶刺。
嗯,當時趴趴熊鬧情傷,看不過去跑去唸了他幾句,
好歹我也是管理員,不想讓聊天室版面都充滿他的悲傷氣息。
(我好像熱心過頭了。)

沒想到那樣說過幾次以後,他終於看開了。
(是我文字功力太強嗎?囧)

不過糟糕的是,他竟然喜歡上我了。orz

相處幾年下來,其中對他當然有過好感,可是我發現好感跟喜歡差別很大,
別說是愛了,根本連邊都沾不上阿。囧

不過那段時間他根本是讓我予取予求阿~~~~

而且他每次都說不過我,就覺得很開心,花哈哈哈哈,有人被我打敗了。
後來有一次我問他,他對我的看法,他竟然說,我、很、神、秘。
(鄉民:抗議抗議啦,你神秘在哪啊!!)

他就這樣努力了…嗯…五年吧,還是沒有放棄過,
大考結束以後,他前天跟我說他還是很喜歡我,當然被我回絕了阿,
我跟他說,你還有一整片花園,何必單戀我呢?
他說,但是你要知道花園裡面都是百合,只有一枝玫瑰,那枝就是我喜歡的。
他說,你就像帶刺的玫瑰。
我說,你沒認真找過,怎知我就是你要的?
他說,其他花黯淡無光,那枝帶刺玫瑰卻吸引我。

對於他的形容我覺得很好笑。

我是帶刺的玫瑰?但我明明喜歡香水百合阿。
(謎:敗吃,不是這個意思啦!)

不過他的形容非常新穎,讓我眼睛一亮,我從不覺得我是玫瑰,
也不認為我是帶著刺的,我崇尚的香水百合的高貴與氣質,
只是我沒有而已啦XD

他最後問我,我真一點機會都沒有了嗎?
我沒回他。

其實他知道我的意思。

他說,我輸的很徹底,片甲不留。

我又繼續保持沉默。

我並不喜歡傷害別人,但是愛上我的人卻都會被我傷害,
是不是我沒有資格被愛,或者愛人?

這是個很複雜的問題,所以我覺得還是思考道德經會比較好。

不過認識這麼就還是覺得我很神秘,這我就百思不得其解了,
我明明是這麼一個很好瞭解的人,怎麼會被說神秘?

趴趴熊,抱歉啦~
你人很好,其實你可以找更好的人的,
比我好的很多,比我神秘的很多,何必只要我一個呢?

真的,相信我,我不會是你要的那一個。

(愛這種東西真的很奇怪,我明明就沒那麼好不是?)

說完了,這是今天的大概要點,其他的也打進去了,
因為國文的也說了,嘖嘖,國文課真的很經典。

說到這,大家晚安。

歡迎明天繼續觀賞續集(?)。



完蛋,我要趕快去睡了,還在這裡龜什麼。 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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