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喜歡音樂,即使我曾經受過挫折,而在之後放棄了它。

但我想我對音樂的那份堅持一直還存在著,
而且無時無刻的流竄在我的生活周遭,
一點一滴的影響著我。

我唱歌時,我會堅持自己要唱的完美,
即使我只是跟朋友們在KTV飆歌。
我彈鋼琴時,我會要求自己每個動作、感情都得做到完美,
即使我只是閒暇時的練習。

而我甚至會在聽見他人唱歌、或是無意間聽見的電台歌曲,
進而去思考唱歌的優缺點,以及這首曲子想表達的意思。

這些都影響著我,而且很深很深,像抓緊了土壤的根。
所以我無法接受有些人對音樂不尊重,因為我熱愛音樂。

今天昏昏沉沉的起床,正對面的是我的吉他,
在我右手邊的是自學的譜,
而我想到了我還有下一組的和弦需要編寫。

媽媽見我醒了,問我要不要學吉他?
忽然間,身體裡的那一份期待忽然間被喚醒。
詢問過細節,才知道是社區大學的課程,
從三月二號到七月五號,東港區有吉他教學。

我好期待,即使我得面對許多的陌生人。

聽說修完以後,還有社會學分(?),
我不知道那是什麼,但也許對我會有所幫助,
他還有攝影,也是看得我心癢難耐。

可是,我只有一台消費型數位相機。

吉他課程是禮拜一的晚上七點半到九點半,
攝影是禮拜三的下午兩點半到四點半(?)。

我都好想學,怎麼辦?
我比較害怕攝影可能會有衝突,
畢竟選課還沒完全結束,我還有加選的空間,
還好禮拜一下午課程結束以後,就沒有課了,
為了繼續堅持我所喜歡的音樂,
就算不修夜校我也要繼續學。

我上的吉他是初階班。
從最基本的開始教,教和弦到後面可以自彈自唱。

我想,有老師教,會學得比較好吧。
畢竟音樂這種東西,光看文字,在理解上也有一定的難度。

媽媽說,如果要學吉他,這門課的學費可以幫我出,
還讓我學完以後,要記得回家教老妹。

雖然,我最想繼續學的是鋼琴。
但我想,如果可以在我休息時好好學習另外一種樂器,
其實對自己來說也並無太大壞處。

更何況吉他還比鋼琴方便攜帶呢!

其實媽媽本來是想讓老妹去學的,
可是社區大學有限制年齡需滿18歲以上,
所以未成年的老妹就這樣被排除在外了。

我會好好加油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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